徽商批发业灵活多变的经营模式
作者:9ihz 日期:2011-10-18 10:43:19
30年代,徽商振大昌就在上海经营百货批发业务。当时洋商(或工厂)为了打开局面,对进货者可以先提货,月底结付货款,振大昌就充分利用对方货本,以微利争取快销,同时采取“双低”办法扩大销售面。这种“双低”就是批发起点低和批发利润低。因为百货店商品种类繁多,办货的商贩总想品种办得多一些。而想品种办齐,本钱又不够,该店就把批发起点定得很低,而且同类品种可以混合计算。比如毛巾十件起批,那么各种牌子的毛巾合起来够十件也照样批发,这种变通办法很受商贩欢迎。
为了做活生意,一些批发商还允许批发货款短期赊欠。每年端午、中秋、年关三次派人上门收债,赊帐越多说明生意越好,即便一时资金短缺,也会有钱庄老板慕名前来拉“头寸” (即银钱),甚至恳求你用他几千。
振大昌批发对象主要是江南各省城镇的百货店,为了相对稳定销售渠道,采取了与往来大户交叉入股方式。如它在屯溪“新昌”参加股份,也吸收“新昌”在振大昌入股。这样做,对双方都有利,振大昌的商品源源不断通过“新昌”销售,而“新昌”要货只要发封信,寄张要货单就能配齐运来,不但省掉差旅费,而且减少不少麻烦,更重要的是相互通报了市场信息。
在批发毛利上掌握4~5%,热门货也不超过6~8%,冷背商品则原价脱手。
批发商也经常向零售商推销背滞商品。零售商向批发商进货,除了可以得到一部分畅销货外,批发商往往会拿出一些滞销货来,请零售商推销。零售商明知是滞销货,难以脱手,但考虑不能堵死货源,特别是要依靠批发商批点俏货,也不能不多多少少接受一点;越是小本经营的商店,越是受批发商的箝制,其中的甘苦,真是难以尽言。
Tags: 徽州文化 徽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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