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商的赊销赊购经营模式

  明清时期,徽商为了招徕顾客,永保生意兴隆,就动起了赊销赊购的经营门道。这种经营之道于主客双方都有利,因此很快就形成了徽商的一门传统生意经。

  徽商的赊销生意,其对象主要为一村一乡,或一镇一城中的常年客户,采用立户头,起记摺的记帐方法来做买卖。顾客手持帐摺即可到店家购买物品,无需当下即付现金,由店家上帐,同时在帐摺上写上日期、所购货物及数量金额等即可。店家每年分端午、中秋、年关三节上客户家门结帐收款。这种营业方式,在物价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收到稳定顾客、扩大营业额和推广销路的效果。

  赊销经营分端午,中秋、年关三节到客户门上结帐,是因为这三节对于徽州山区的农民来说,是“丰收”的季节。端午正是夏茶采制之际,又是徽州的黄梅雨季,河水奔腾,正是竹木出山贩运买卖之时,山民多少都有一些收益。中秋正是收获之季,田地里的农作物以及深山老林里的山货特产都收进了勤劳的农民家中。而从中秋至年关,正是漫长的冬闲时光,闲不住的山区农民,不是打柴卖柴,就是烧炭卖炭,或是给富豪之家打短工等,亦有所收成。纯朴的农民只要手中有一分钱,就绝对不会拖欠店家的帐。由此可见,徽商的赊销经营,把结帐的日子定在端午、中秋、年关三节是很有商业经济头脑的,符合当时徽州山区的经济规律。

  随着赊销经营的形成和推广,徽商又根据徽州山区的经济特点,逐步发展和形成了赊购经营的生意经。

  赊购经营,也可以说是徽商对山区从事林茶竹木、桐籽、桕籽、漆树等木本植物以及香菇、木耳等山货特产生产活动的农民的一种经济上的资助。这些商人一般与山区农民都有一种特殊的关系,相处都极其融洽。在生产季节,当这些农民需要生产物资,需要盐米及钱财时,他们就慷慨解囊,尽其所需,满足这些农民的需求,兑钱于农户。但这种兑钱有约在先,这些农民必须把自己生产的山货特产销售给这些商人,这些商人兑给农民的钱就是商约赊购的“定钱”,俗称“赊茶钱”、“赊桐籽钱”或“赊香菇木耳钱”,名称因赊购货物的不同而不同,待农民出售山货时,定钱与货物银帐两清,一笔勾销。这种赊购经营,对于商家来说,可以稳定顾客,以保证山货特产的来源,在竞争中从容不迫,稳操胜券,多经营,多赢利;同时还可以拓宽经营的路子,赢得更多的顾客。对于客户——农民来说,一可以消除千时因经济不足所带来的生活忧虑;二则可以安心从事林茶竹木等山货特产的生产。时至今日,当人们提起这种商业经营方式,还为徽州商人和当地许多农民所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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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徽州文化  徽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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